根据《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》(宁政规字〔2015〕15号)、《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评估管理办法》(宁规划资源规〔2020〕10号)及《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评估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》(宁规划资源〔2021〕36号)文件相关要求,我公司王凯、洪琳被聘选为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评估专家委员,聘期2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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